商铺快讯

成都多名业主买热门商铺返租金 结果租金大缩水



  今天上午,市民李先生给我们打来热线,说是自己三年前在成都市锦江区的阳光金融大厦买了一间商铺,从今年十月一号开始,就应该收取租金。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这租金还没拿到手,就已经大打折扣。上午十点,在成都市锦江区阳光金融大厦的楼下我们见到了李先生以及其余几十位购买了商铺的业主。李先生说,本来商铺的全款应该是200万左右,但楼盘的开发商告诉他们,只需要支付全款的百分之八十就可以了。李先生告诉我们,在将商铺全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前三年租金的同时,开发商还通过销售人员口头介绍以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业主们宣传过交房第四年开始,商铺返租的收益比例,也就是说,从今年十月一号开始,大家就应该能够按照之前约定的比例开始收取的租金,可让业主们没想到的是,这租金还没拿到手,却先收到了一份告知函。商铺的返还租金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了,相比之前,少了十三多万元。

  在收到了告知函之后,业主们也曾多次的找到开发商了解相关情况。但开发商表示,宣传资料上的内容没有写在合同里面,所以还是按照现在的收益比例支付。对此,业主们也表示,他们当初确实只与开发商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而关于返还租金以及具体的比例,他们和开发商之间并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或者协议。

  为了了解更多的情况,下午1点半,我们跟随业主们来到了位于阳光金融大厦23楼,商铺开发商成都通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但没有一位工作人员。随后,李先生是拨通了开发商赵经理的电话。还经理还是与之前一样的说法,并且在合同上有明确说明。此时,翻开开发商成都通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业主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我们看到了这样一项合同条款:出卖人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或其他形式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等各种宣传载体中的图片、介绍等,凡未列入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之中的,都不视为要约和承诺,对双方没有约束力。此时,在详细的阅读了该合同条款之后,李先生认为开发商存在欺骗他们的行为,对比,他们表示,也将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